始建于中共宾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政法委)前身为宾县政法部。始建于一九五O年,吴晶同志为第一任政法部部长。文革期间、政法部同其他党政机关一样失去职能作用。文革结束后,恢复宾县政法办公室。县人大副主任王玉江同志为政法办公室主任,另配秘书一人。日常工作由秘书魏喜同志负责处理。
一九八三年九月,全国开展“严打”斗争,宾县委政法委开始筹建。
一九八四年一月,政法委正式设立,定编11人,其中工勤编1人,政法委内设办公室,干部管理科、调查研究科。内设机构为科级机构,人员配备:书记王玉江,副书记张志超、魏喜,委机关日常工作由张志超同志主持。凡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远宾任干部管理科科长,叶文志任调查研究科科长,任何为秘书,另有娄安成、姜云廷二名科员和司机李士春。
按照宾编字[2002]56号文件要求,宾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人,领导职数、政法委机关3名、综治办1名,内设机构:政工调研室、综合指导室,内设机构为股级,人员配备:县委副书记刘跃民同志但任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吴玉山、张岫忠、王永达,综治办主任张立平,委机关日常工作由吴玉山同志主持,另有主任科员孙远斌,副主任科员周丽、科员靳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