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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2021年度宾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的解读

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2-01-26字号:[ ]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禁烧和离田工作,逐步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如期实现省定任务目标,我局按照县政府要求,根据《省、市方案》和各乡(镇)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计划安排,起草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后,请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起草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28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2114号)等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在执行省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县本级在二个方面出台政策予以补贴,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一)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40元;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每亩补贴40元;对承担德润秸秆沼气发电项目秸秆原料收储任务的乡镇,每亩给予离田作业补贴50元。

(二)散煤替代方面。对农户使用秸秆固化燃料替代散煤的补贴每吨300元;户用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按照20%比例每台补贴294元;生物质锅炉补贴按照20%比例每蒸吨补贴1万元,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万元。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与省市文件保持一致,如与上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有抵触时,按照上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执行。

四、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解读机构为宾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谢添添,电话为57983706

农机总站席长彦(机械还田作业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部分),联系电话为57902655


政策文件: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县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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