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影响我县工业增加值率核算的几个因素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工业增加值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工业增加值率的大小直接反映企业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反映投入产出的效果。工业增加值率越高,企业的附加值越高、盈利水平越高,投入产出的效果越佳。增加值率是一个地区工业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增加值率高低直接决定着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和效益水平。
工业增加值率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生产法,一种是收入法。我县使用的增加值率是通过收入法计算取得的。通过参与调查的企业测算出所在行业的增加值率,未参加调查企业直接采用该行业增加值率。
工业增加值率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一、工业增加值率核算方法
随着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从2009年起,正式实施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部分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年度工业增加值率的计算步骤是:首先根据收入法计算出参加成本费用调查企业的工业增加值;然后汇总出行业中类、大类的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最后计算出分行业工业增加值率,为下一年核算工业增加值和增速提供科学的依据。
我县近5年参加成本费用调查的工业企业户数分别是:55户、55户、45户、13户、14户。工业增加值率分别为21.5%、21.2%、24.1%、22.9%,21.5%。
2016年工业增加值率最高为24.1%,2017年、2018年逐年下降到21.5%,下降了2.6个百分点。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涵盖19个行业大类,近三年行业大类平均增加值率如下:
我县近三年行业大类增加值率 | ||||||
单位:% | ||||||
序号 | 行业大类 | 代码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平均增加值率 |
1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300 | 20.02 | 17.38 | 14.26 | 17.22 |
2 | 食品制造业 | 1400 | 13.26 | 14.66 | 22.94 | 16.95 |
3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500 | 37.42 | 37.76 | 36.46 | 37.21 |
4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2000 | 28.62 | 28.29 | 16.91 | 24.61 |
5 | 家具制造业 | 2100 | 27.20 | 29.02 | 16.3 | 24.17 |
6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2200 | 28.99 | 27.48 | 16.39 | 24.28 |
7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2300 | 24.45 | 18.00 | 18.77 | 20.40 |
8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2600 | 35.83 | 19.72 | 13.42 | 22.99 |
9 | 医药制造业 | 2700 | 28.91 | 29.23 | 47.29 | 35.14 |
10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900 | 31.17 | 30.94 | 14.34 | 25.48 |
1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000 | 43.81 | 35.53 | 25.52 | 34.95 |
12 | 金属制品业 | 3300 | 12.23 | 17.17 | 20.1 | 16.50 |
13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3400 | 21.08 | 18.77 | 25.35 | 21.73 |
14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3500 | 26.92 | 31.75 | 31.23 | 29.97 |
15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3800 | 15.87 | 16.35 | 27.15 | 19.79 |
16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3900 | 26.26 | 30.81 | 32.35 | 29.81 |
17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4200 | 16.51 | 14.81 | 0 | 10.44 |
18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400 | 24.97 | 23.67 | 31.18 | 26.61 |
19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4500 | 100.00 | 83.15 | 35.59 | 72.91 |
通过调查发现,近三年我县增加值率较高的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72.91%)、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37.21%)、医药制造业(35.1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4.95%)等,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10.44%)、金属制品业(16.50%)、食品制造业(16.95%)和农副食品加工业(17.22%)等行业增加值率相对较低。
二、影响增加值率核算的几个因素
(一)部分企业和单位不重视成本费用调查工作。成本费用调查是一次重大的工业统计改革,关系到GDP的核算,关系到国民经济运行的统计结果,其意义十分重要。大多数企业不理解成本费用调查的目的意义,更没有对成本费用调查引起足够重视,工业统计业务人员在实施调查的过程中得不到财务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民营企业财务报表不规范。我县前几年平均50户左右企业参与成本费用调查,很多企业虽然达到一定规模,但是企业属于民营企业,这些企业财务报表不规范,会计科目划分不细致,在具体填报报表过程中取数操作困难。就会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指标上的缺失。
(三)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与成本费用调查的内容不相匹配。成本费用调查表共173项填报指标,企业都是根据自身需要设置会计科目,或者企业设置的科目名称与调查表不一致,导致调查表里的许多指标企业无法通过财务报表取数,例如“应付职工薪酬”指标,许多企业发给员工的股金、企业转包个体户生产时支付的工资、购置部分固定资产(小车、电脑)用于奖励营销人员等费用,企业在财务中当作成本开支,而实际上是应付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再如“应交增值税”指标,企业财务账中报告期数据与主营业务收入时间段有时并不一致,而且当企业存在大量产成品库存时,就会出现财务账中销项税额少而进项项税额多的情况,如果再按会计科目上报,就会造成企业当年应交增值税额减少。
(四)企业统计人员素质参差不一。有的私营企业并不设置统计岗位,由办公室人员填报统计报表,对财务指标并不理解;有的企业虽设置统计人员岗位,但流动性较大,统计业务不熟练、指标理解偏差、粗心导致数据摘录错误等,都会影响企业增加值率的核算。例如:企业漏填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用、其他销售费用其中项。应付职工薪酬没有细分到直接人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销售部门人员工资、福利费等。
(五)部分企业在产值计算上仍存在问题。尽管反复对企业进行培训与强调,但是有的企业在计算工业总产值时仍然没有将半成品年、在制品期初期末余额计算工业总产值,有的企业则是没有将生产过程中的附属产品产值计算在内,而在填报成本费用调查表时将中间投入则都计算进去,导致企业增加值偏低。
三、提高增加值率准确性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企业统计法制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大力宣传统计法,提高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依法治统、依法办统、依法兴统的良好环境。此外,要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对守信企业进行表彰与宣传,从根本上转变企业对待统计工作的态度。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企业统计人员素质。通过定期会议培训,对企业统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针对成本费用调查表指标多,与企业财务报表指标不匹配等情况,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可以指导企业在具体填报过程中,结合企业自身财务指标特点,灵活取数。要求企业本着“不重不漏,成本和产值口径保持一致”的原则,认真填报调查表。
(三)加大审核力度,提高调查表数据质量。统计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每户成本费用调查表。要把握好收入四要素中容易错报和漏报的指标。企业报送完毕的成本费用调查表指标通过测算表进行测算,对于收入法和生产法差距大的、收入法增加值出现奇异值、指标漏填的企业,要及时与企业沟通,必要时需深入企业核实调查数据。同时对于企业测算出的增加值率,要与同行业企业及该企业历年增加值率做对比,分析评估指标变化是否合理。总之,要通过各种科学的方法,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