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设施蔬菜净土工程示范区实施主体的公告
宾县2019年被确定为全国设施蔬菜净土工程示范县,为更好地开展净土工程项目工作,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项目要求,现面向全县遴选承担设施蔬菜净土工程示范区实施主体。
一、基本要求
1、宾县境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公司、合作社;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公司或合作社运转正常规范;
4、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长期从事蔬菜生产,有自有、流转或租赁土地的长期合同;
5、生产区有设施蔬菜生产,设施内面积不低于50亩。
二、上报时间
准备好相关材料,上报到宾县农业农村局蔬菜办,报名截止11月14日。
联系电话:57983706
宾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1日